本网讯(林德亮)近年来,河南省孟州市人民法院积极安排人民陪审员全程参与到未成年人案件中,根据人民陪审员的职业背景和社会背景,合理安排人民陪审员在案件中的分工,让人民陪审员各展所长,尽最大努力挽救失足少年,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2年年初至2014年5月,人民陪审员共参与未成年人案件陪审255人次,参与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工作280余人次。充分贯彻落实了“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原则,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未成年人案件开庭之前,该院组织社区干部和村委会干部人民陪审员提前介入未成年人案件,开展对未成年被告人居住地居民、亲友的走访调查,全面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犯罪根源、所在(村)社区的意见等情况,为未成年被告人的准确量刑提供详尽的参考资料。在庭审中,该院组织从事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熟悉未成年人心理的教师人民陪审员深入细致地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说服教育,消除未成年被告人与法庭对立情绪,寓教于审,循循善诱,促使未成年被告知罪畏罪,迷途知返。在案件执行中,该院组织妇联、关工委工作人员人民陪审员会同法官一起对非监禁的未成年犯的缓刑执行情况进行回访,随时掌握未成年犯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地开展再教育和心理辅导,同时,为他们解决求学、求职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防止未成年被告人重新走上犯罪道路。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mengzhouzx.com/mzzx/4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