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环保局年1号文件,简化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 孟州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制度改革的通知 各有关部门:为认真贯彻《河南省环保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号),深化环保领域体制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分类准入政策(一)工业准入优先区孟州市重点开发区域为我市产业集聚区、石化园区、桑坡皮毛园区,要以实现环境资源优化配置为目标,引导工业项目向园区集聚,科学高效利用环境容量,推动产业转型升级。1.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内的所有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2.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项目,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对焦作市下放审批的《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的一类工业项目,即报即受理。3.放宽部分审批条件。对规划环评已经审查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可适当简化;对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完善的产业集聚区或园区,入驻建设项目的污水排放标准可执行间接排放标准。 4.严控部分区域重污染项目。孟州市属于《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的区域,不予审批煤化工、火电、冶金、钢铁、铁合金等行业单纯新建和单纯扩大产能的项目;孟州市属于《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不予审批新增铬污染物排放项目(符合我省重大产业布局的项目除外);南庄镇田寺、桑坡、南庄三皮毛群,加快综合整治进度,按规划要求进驻皮毛园区。 (二)城市人居功能区我市城市建成区以及规划区中以居住、商贸、文教科研为主的区域,要以保障人居环境安全为目标,坚持重污染项目“只出不进”,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着力解决大气、水和噪声污染等城市突出环境问题,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1.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的城市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与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3类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2.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城市基础设施、交通设施、房地产、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的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3.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项目和排放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污染物等影响人居环境安全的二类工业项目。 4.从严掌握准入标准。其他建设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废水须进入区域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国家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三)农产品主产区除孟州市城市规划区、产业集聚区、石化园区、皮毛园区外,各乡镇办事处,要以保障农产品供给安全为目标,严格控制工业开发活动,支持因地制宜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防止不合理工业开发对农业生产环境的不良影响。1.取消部分审批事项。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中的水利、农林牧渔、交通设施、社会事业与服务业等4类项目,不需办理环评手续。2.简化部分审批程序。依据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对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环评文件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对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农副产品加工项目,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3.严控重污染项目。不予审批《工业项目分类清单》中三类工业的新建项目和涉及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排放等影响粮食生产安全的二类工业新建项目。 (四)特殊环境敏感区国家级黄河湿地保护区、我市市域内划定的禁止开发区以及依法划定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南关饮用水源地和汤庙水库备用水源地),要以确保区域生态安全为目标,实施强制性保护,严守生态红线。 1.从严审批建设项目。在主体功能区划的禁止开发区内,不予审批任何有污染物排放或造成生态破坏的建设项目;除文化自然遗产保护、森林防火、应急救援、环境保护和生态以及必要的旅游、交通、电网、通讯、防洪、管道等基础设施外,原则上不予审批其他基础设施工程。2.严格保护饮用水源。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不予审批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二、保障措施1.减少审批前置。对选址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和区域控制性规划的项目,其国土、规划、文物、林业等部门的审批意见不作为环评文件受理前置条件;对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我市环保部门不再出具初审意见。2.提高审核效率。实行主要污染物总量预算管理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建设项目采取统一申报,总量核定与环评并行进行,通过在线平台审核主要污染物新增排放量,缩短审核时间,提高审核效率。3.推行网上审批。积极推进环境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网上审批系统,逐步实现网上受理、办结,提升网上办事服务能力,缩短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服务效率。4.健全同步机制。园区污水集中处理、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集中供热、集中供气、风险应急等设施,应与园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实现污染集中控制,提高环境容量利用效率。 三、总体要求 1.严格分类准入。对建设项目实施分类准入政策,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采取豁免审批、备案登记,提高审批效率;凡是入驻集聚区或专业园区、列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的建设项目(五大类59小项),一律不需办理环评手续,未入驻集聚区或专业园区的建设项目,根据其所在功能分区的要求,部分行业不再办理环评手续;凡是入驻集聚区、专业园区和农产品主产区的登记表项目,一律实行备案制,即报即受理,现场办结;凡是入驻集聚区或专业园区的报告表项目,一律简化审批程序,即报即受理;凡是上级环保部门审批的报告表项目,不再出具初审意见。 2、强化监督管理。健全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长效机制,对实施备案管理的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环保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的事中事后监管,督促项目在建设及运营过程中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查处建设项目违法行为。凡是属于《水污染防治重点单元》、《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的区域内,《实施意见》中列入的重污染项目,除隆丰产业园区、桑坡皮毛园区外,一律不予报批;城市建成区,禁止建设10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我市所有区域禁止建设“十五小”、“新五小”项目,一经发现立即拆除;我市城市规划区、环境敏感区禁止建设养殖项目。 四、相关说明 1、本通知中涉及的国家、省产业政策和环境管理要求发生变化,则按照新规定执行。 2、根据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和环境管理需求等,对各分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3、辐射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规定参照本意见执行。 4、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由市环保局负责解释。 附件:1、孟州市主体功能分区 2、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 4、工业项目分类清单 5、焦作市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年) 年1月5日 附件1 孟州市主体功能分区 主体功能区分类 范围 重点开发区域 孟州市产业集聚区、石化园区、皮毛园区。 限制开发区 农产品主产区 除城市规划区、产业集聚区、石化园区、皮毛园区外乡镇办事处 重点生态功能区 - 禁止开发区 国家、省级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自然遗产,国家、省级风景名胜区,国家、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级、省级地质公园,国家、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省级水产种植资源保护区 附件2 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污染防治单元 区域 具体范围 备注 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单元 - 孟州市域全部 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河南省蓝天工程行动计划》制定。 重金属污染防控单元 - 孟州市域全部(铬污染防控区) 依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河南省重金属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制定。 附件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豁免管理名录 序号 行业 项目类别 备注 1 水 利 堤坝绿化提升、草皮更换 / 2 农村中小型河道环境整治项目 / 3 水土流失治理项目 / 4 农户自用的水井、塘堰、水渠 不涉及环境敏感地区和自然保护区 5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不涉及地下水开采),小 型病险水库的堤坝、水闸、泵站除险加固工 程 不改变库容、水位、流量等要素指标,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6 农 林 牧 渔 植物良种工程、植保工程 不涉及外来物种且不涉及环境敏感区 7 沃土工程 / 8 陆生无脊椎动物养殖 / 9 大棚农作物、菜篮子工程、食用菌种植 / 10 农户住宅、农户出行道路整治 在自有宅基地建设 11 规模以下畜禽散养项目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自然保护区 12 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储运 不涉及环境敏感区域和自然保护区 13 农户沼气池、化粪池 / 14 苗圃 / 15 城 市 基 础 设 施 人行天桥、人行地下通道 / 16 房屋装修、抗震加固、房屋维修 / 17 市政设施维修 / 18 灯箱广告、路灯、护栏广告牌的安装与拆除 / 19 园林绿化整修 / 20 建筑物外立面改造工程 / 21 排水箱涵整治 / 22 场地平整、土地整治、土石方工程 / 23 建筑物网络化、智能化改造 不涉及土建的 序号 行业 项目类别 备注 24 交 通 设 施 农村村级公路建设,村镇道路硬化,路面改造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25 公路交通标志、监控设施 / 26 道路养护工程(绿化工程除外) 不涉及各类保护区 27 道路景观整治 / 28 道路交通标志、监控设施 / 29 人行道改造工程、公交车专用道 / 30 公交车站、公共自行车停放点、ETC不停 车收费系统 / 31 社 会 事 业 与 服 务 类 中小型停车场 / 32 环保、水文、水土保持以及气象等监测设施 / 33 校舍维修改造,运动场地维修改造 / 34 社区个体诊所 不涉及土建且不含输液 35 办公信息化系统开发及建设 不涉及土建的 36 早教中心、婴幼儿护理中心 不涉及土建的 37 竹编、刺绣、木雕、泥塑、剪纸等民间手工 艺品制作 不涉及化学处理 工艺及土建的 38 使用清洁能源的真空食品加热销售 不涉及土建的 39 使用清洁能源的且无油烟产生的面食店(包 括包子店、馄饨店、面条店)、粥店、冷热 饮店 不涉及土建的,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扰民 40 面包糕点店,不含灶头的茶室 无强噪声设备,所排污水能接入市政污水管网,不扰民 41 健身房、足浴、推拿、按摩及美容美发店 不涉及土建的,营业面积平方米以下(不含) 42 桌游店、网吧、电脑休闲室 不涉及土建的 43 广告字牌制作 不涉及土建的 44 铝合金门窗组装 不涉及土建的、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45 不含维修、喷涂的汽车美容、装潢服务 不涉及土建的、不涉及环境敏感区的 46 家用电器维修 不涉及土建的 47 个体经营的成衣制品店、皮鞋定制店 不涉及土建的 序号 行业 项目类别 备注 48 社 会 事 业 与 服 务 类 个体经营的废品回收站(不包含有毒、有害 及危险品回收) 不涉及土建的且 不涉及拆解、加工 的 49 个体经营的零售商店 不涉及土建的 50 个体经营的宠物店 不涉及土建的 51 露天公共健身设施 / 52 图书、影视制作、动画制作等文化创意类项 目 不含影剧院,不涉 及土建的 53 教育培训,科研设计,软件开发,办公信息 化系统开发及建设 不含实验室 54 法律、财务、金融等专业咨询服务的店面设 立 / 55 物业、家政、租赁、旅游、婚姻等中介服务 的店面设立 / 56 药店、书店、花店、摄影店、服装店、杂货 店、音像店、彩票销售店、缝纫店、复印打 字店、擦鞋店的店面设立 属微型企业范围 的,且有集中烟 道,无强噪声设 备,所排污水能接 入市政污水管网, 不扰民 57 单纯住宿的旅馆、招待所 不涉及土建的,所 排污水能接入市 政污水管网,不扰 民 58 风景区监控监测系统安装和建设、风景名胜 区标志标牌设立和打桩定界、景区管理用房 修缮 / 59 快递业 无强噪声,不扰民 附件4 工业项目分类清单 项目类别 主要工业行业类别 一类工业项目 金属制品(不含有电镀或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表面处理及热处 理加工); 机械电子(不含电镀、喷涂工艺的机械制造;不含分割、焊接、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电子元件、集成电路等生产); 轻工(粮食及饲料加工(不含发酵工艺的);植物油加工;肉 禽类、蛋品加工;乳制品加工;竹、藤、棕、草制品制造(不含化学处理工艺的);纸制品(不含化学处理工艺的);工艺品制造(无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 纺织化纤(纺织品制造(无染整工段的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造(不含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的);鞋业制造(不使用有机溶剂的))等基本无工业污染和环境风险的项目 二类工业项目 煤炭(不含焦化、电石及煤炭液化、气化); 电力(不含燃煤发电,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石油、天然气(不含石油开采、油库、气库、石油、天然气、 成品油管线(不含城市天然气管线)); 黑色金属(黑色金属采选(含单独尾矿库);黑色金属压延加 工); 有色金属(有色金属采选(含独尾矿库);有色金属压延加工); 金属制品(有电镀或钝化工艺的热镀锌的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 工);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不含水泥制造、建筑及卫生陶瓷、 石墨、碳素制品); 机械、电子(有电镀、喷涂工艺的机械制造;有分割、焊接、 有机溶剂清洗工艺的电子元件、集成电路等生产); 石化化工(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 燃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 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 制造(无化学反应过程);无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 医药(不含化学药品制造); 轻工(含发酵工艺的粮食及饲料加工;屠宰;调味品、发酵制 品制造;酒精饮料及酒类制造;果菜汁及其他软饮料制造;竹、藤、棕、草制品制造(含化学处理工艺的);商品浆造纸;纸制品(含化学处理工艺的);工艺品制造(含电镀、喷漆工艺和机加工的);轮胎制造、再生橡胶制造、橡胶加工); 项目类别 主要工业行业类别 二类工业项目 纺织化纤(无染整工段的纺织品制造(不含无染整工段的编织 物及其制品制造);服装制造(有湿法印花、染色、水洗工艺 的);鞋业制造(使用有机溶剂的)); 废旧资源加工再废旧资源加工再生(废电子、电器产品、汽车拆解;废塑料 再生)等污染和环境风险不高、污染物排放量不大的项目。 三类工业项目 煤炭(焦化、电石;煤炭液化、气化); 电力(燃煤发电;垃圾焚烧发电); 黑色金属(炼铁、球团、烧结;炼钢;铁合金冶炼); 有色金属(锰、铬冶炼);有色金属冶炼(含再生有色金属 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水泥制造;建筑及卫生陶瓷制造;石墨、碳素制品); 化工石化(原油加工、天然气加工、油母页岩提炼原油、煤制 原油、生物制油及其他石油制品;有化学反应过程的基本化学原料制造,肥料制造、农药制造,涂料、染料、颜料、油墨及其类似产品制造,合成材料制造,专用化学品制造,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食品及饲料添加剂等制造;有化学反应过程的日用化学品制造); 医药(化学药品制造); 轻工(生物质纤维素乙醇制造、制浆制造、造纸(不含商品浆造纸);含制革、毛皮揉制的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纺织化纤(化学纤维制造;有染整工段纺织品制造); 铅蓄电池制造等重污染行业项目。 注:以上工业项目基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名录修订(征求意见稿)》编制,主要指工业项目,不包括水利、农林牧渔、地址勘察、交通运输及仓储、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核与辐射等项目;该目录根据实施情况可以定期进行调整完善。 附件5 焦作市委托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年) 项目类别 项目分类 报告类别 地质勘察 基础地质勘察 报告表 电力 沼气发电 报告表 太阳能发电 报告表 非金属矿采选及制品制造 总投资1亿元以下的砼结构构件制造 报告表 石材加工 报告表 砖瓦制造 报告表 混凝土搅拌站 报告表 机械、电子 电子配件组装 报告表 轻工 粮食及饲料加工 报告表 肉禽类加工 报告表 其他食品制造 报告表 塑料制品制造 报告表 工艺品制造 报告表 皮革、毛皮、羽毛(绒)制品 报告表 纺织化纤 总投资5亿元以下的服装制造 报告表 鞋业制造 报告表 城市交通设施 道路改建,绿化工程 报告表 桥梁、隧道 报告表 城市基础设施及房地产 煤气供应 报告表 城市天然气供应 报告表 管网建设 报告表 生活垃圾集中转运站 报告表 日处理30吨以上城镇粪便处理 报告表 不涉及有毒、有害及危险品的仓储、物流配送 报告表 无配套热源建设的房地产开发、宾馆、酒店、办公用房 报告书 社会事业与服务业 在校师生1万人以上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 报告书 容纳5万人以上的体育场 报告书 容纳1万人以上的体育馆 报告书 批发市场:占地面积1万平方米以下的农畜产品、矿产品、化工产品、建材及汽车市场;占地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其他批发市场 报告书 营业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零售市场 报告书 备案制 符合《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豫环〔〕号)规定的备案制项目 北京白癜风医院地图北京那个医院治疗白癜风好呢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网址:http://www.mengzhouzx.com/mzmt/406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