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市民非常关心河南省发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提质的指导意见

哪些属于老旧小区?

建成于年以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老旧、缺失,且房屋结构安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城市、县城(城关镇)住宅小区。

已纳入各级城镇棚户区改造计划、拟通过拆除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独栋住宅楼),以居民自建住房为主的区域和城中村,主干道、主管网、综合管廊、广场、城市公园等与住宅小区不直接相关的基础设施项目,不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范围。

改造范围包括哪些?

到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年以前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工作

 1.改建配套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小区内的供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网络、消防设施及其他各种管线、管道;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小区道路修建和无障碍设施改造;鼓励有条件的小区加装电梯,设置停车泊位或车库。   2.改造提升人居环境:清理整治侵占绿地、道路的违法设施,修缮房屋外墙、公共楼道墙面、小区围墙,整修照明设施,完善小区道路、楼门牌标识,增加绿地面积,开展环境卫生整治,积极推行生活垃圾分类。   3.改善优化居民服务:合理配置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建设或改造相关设施,完善养老、托幼、助餐、充电、购物、医疗、文化、健身、家政、快递等服务。创新服务机制,引入服务机构,加大服务供给,加强服务管理,提升服务水平。   4.改进规范社区管理:强化居民管理维护小区主体责任,鼓励和指导采用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保障性物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等模式,积极推进物业管理全覆盖;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完善小区安防设施,开展联户联防和日常巡查,全面提升治安水平。有一个好的居住环境是每一位市民的追求你希望自己的小区赶紧改造吗?来源:河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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